實證醫學教師培訓暨獎勵辦法

實證醫學教師培訓暨獎勵辦法

民國114年12月08日制定    
     

 

附件一 實證醫學中心研究論文發表獎勵申請表

第一章 目的
第1條 實證醫學中心(以下稱為本中心)為培育同仁運用實證醫學手法之能力,結合醫學資訊、臨床經驗和病人期望之三個構面的基礎上,投入以病人為中心的臨床決策,鼓勵參與實證醫學之跨領域合作與交流活動,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章     適用對象
第2條 凡本院同仁有意願提升實證醫學之能力者,皆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實證種子教師培訓方法
第3條 以工作坊形式進行培訓,本中心每年規劃有「實證醫學初階工作坊」、「實證醫學進階工作坊」和「實證醫學競賽工作坊」。
第4條 全程參加本中心舉辦之實證醫學工作坊者,授予結訓證書。
第5條 參加本中心舉辦之實證醫學工作坊,參與者依本院教學部之師資培育辦法,授予師培時數。
第四章     實證種子教師資格認定
第6條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經本中心師資培育小組認證者,始能取得種子教師資格:
1. 參加本中心舉辦之「實證醫學初階工作坊」或「實證醫學進階工作坊」,取得結訓證書,並完成工作坊之成果發表者。
2. 參加本中心舉辦之「實證醫學競賽工作坊」,並參加醫策會實證醫學類競賽者。
第五章   實證輔導員資格認定
第7條 取得院內實證種子教師資格,於院內或院外之實證醫學相關課程或活動,擔任至少一次講師,經本中心師資培育小組認證者,始能取得「院內實證輔導員」資格。
第8條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使得成為「院外實證輔導員」:
1.取得台灣實證醫學學會之實證健康照護教師認證者。
2.取得台灣實證護理學會之實證種子教師認證者。
3.擔任過國家臨床醫學教育獎實證醫學類競賽之評審委員者。
第六章 實證輔導員權責
第9條 取得實證輔導員資格,並於本中心登錄者,有責配合院方推動與實證醫學相關之活動:
1. 擔任醫策會實證醫學類競賽團隊之指導老師,輔導團隊參加競賽。
2. 擔任參加院外競賽團隊之實證輔導員,輔導與協助團隊完成實證證據檢索與整合
3. 擔任院內明智選擇活動團隊或其他實證相關知識轉譯團隊之實證輔導員,輔導與協助團隊完成實證證據檢索與整合。
第10條 每一團隊之實證輔導員,以一人為限,可由團隊自行推選,或由本中心安排認證之實證輔導員。
第11條 實證輔導員認證之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須提出認證更新,須檢附下列證明。認證更新之實證輔導員資格展延四年。
1.四年內於院內或院外之實證醫學相關課程或活動,擔任至少二次講師、指導老師或輔導員。
2.四年內參加院內或院外之實證醫學相關註一研習課程10小時。
第12條

可折抵實證醫學相關研習課程時數之活動:
1.完成一篇實證醫學相關註一之期刊論文,可抵認時數10小時。
2.發表一篇實證醫學相關註一之口頭論文,可抵認時數4小時。
3.發表一篇實證醫學相關註一之海報論文,可抵認時數2小時。
4.擔任一場實證醫學相關註一之競賽評審,可抵認時數1小時。
註一:實證醫學相關指其主題為實證醫學方法學或工具、系統性文獻回顧與統合分析、網絡統合分析、實證知識轉譯、醫病共享決策、明智選擇等,若非上述所列之主題,由本中心做最後審定。

第七章 獎勵制度
第13條 由本中心師資培育小組認證之實證種子教師或實證輔導員,擔任講師,依本院教學部之師資培育辦法,授予教學點數。
第14條 由本中心師資培育小組認證之實證種子教師或實證輔導員,得以公費公假參加院外實證醫學相關教育訓練課程。
第15條 為鼓勵同仁參與實證醫學競賽或工作坊活動,給予以下獎勵:
1.完成「實證醫學初階工作坊」競賽成果發表或院內實證醫學競賽之團隊,前三名團隊分別頒發5,000元、4,000元、3,000元獎勵金;其餘團隊頒發1,500元獎勵金。
2.完成「實證醫學進階工作坊」論文成果發表之團隊,優秀論文獎一名,頒發2,000元獎勵金;其餘團隊頒發1,000元獎勵金。一年內於國內或國際學術研討會錄取之海報論文,頒發2,000元獎勵金、錄取之口頭論文,頒發4,000元獎勵金;一年內錄取刊登之期刊論文,頒發6,000元獎勵金。每篇論文僅限申請一次,請填寫「實證醫學中心研究論文發表獎勵申請表」(附件一 )。
3.完成醫策會實證醫學類競賽之團隊,每團隊頒發1,500元獎勵金。獲獎團隊,依院方「鼓勵員工參與競賽獎勵辦法」規定辦理,並列入年度考核參考依據。
第16條 為鼓勵同仁取得實證輔導員資格,給予以下獎勵:
1.首次取得實證輔導員資格,並完成第9條任務活動之一者,頒發10,000獎金。
2.院內實證輔導員依權責完成第9條任務活動之一者,每次任務給予輔導獎金3,000元。
3.院外實證輔導員依權責完成第9條任務活動之一者,每次任務給予輔導獎金5,000元。
4.列入年度考核參考依據。
第八章 決行層級
第17條 本辦法如有修正或廢止時,陳院長核准後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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